河南师范大学地处中原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的老校名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和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化学化工学院是学校办学历史最久、综合实力最强的学院,与学校同步创建。现设有化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一级学科先后入选河南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和河南省首期优势学科A类学科,是“111计划”依托学院。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促进内涵提升,实现建成世界知名、全国著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的发展目标,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化学化工学院院长,诚邀化学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河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二)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具有学科或业内公认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影响力,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三)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具备开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具有担任重要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本科院校相关学院院长、副院长三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相当职务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乐于奉献;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五)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或相应职位;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特别学术影响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无违法违纪记录。
(八)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三、任期和待遇
1.受聘院长实行聘任制,岗位任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2.学校根据个人情况、人才层次等因素确定相应薪酬待遇(详见《河南师范大学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http://www.htu.cn/rsc/2018/0108/c1608a110844/page.htm),同时,纳入学校中层正职干部管理序列,享受与校内其他二级学院院长同等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8月15日;
2.报名时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报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实现工作设想的主要措施,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各类证书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务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
(4)简历材料,如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5)业绩材料,如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尤其是近5年所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和专著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认为需要,将通知应聘者提供三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复)印,请于2018年08月15日前寄达或送交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应聘材料在招聘结束后不再退还。
3.资格审查和初选;
4.面试和答辩;
5.确定拟聘人选;
6.公示;
7.履行聘任手续。
参加面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在校食宿费由学校负责支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453007
联系人:张向战
电话:+86-373-3326129
+86-13938718199
电子信箱:hnsdzx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 )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河南师范大学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