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78名专任教师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1个,招聘计划78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cs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890:0083124: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960

3、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 ”)形式发送至所应聘学院具体联系人邮箱(邮箱见附件1),并与所应聘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所应聘学院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邮件进行回复,以回复为准)。报名材料: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有关科研业绩材料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本,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12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报名前一天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均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试讲、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时与报考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试讲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通过。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60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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