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度辅导员、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导员及专任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学院成立以董事会领导牵头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或高教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
4.满足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辅导员3人,专任教师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待遇及聘期管理
1.学院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和民办高校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2.学院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四年。基本工资参照常德市事业单位基础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以及福利按芙蓉学院的规定执行。学院按湖南省和常德市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按时足额缴纳由单位缴纳的费用,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直接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3.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及关系委托常德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托管。学院负责其上岗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9日—8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5日携带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学校就业推荐表》)、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上证件需复印件),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本人求职推荐函一份,填写《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图书馆2楼)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提交的材料(与现场报名材料相同)扫描形成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1586719188@qq.com(应聘邮件标题名称:"岗位代码+应聘单位+所学专业+姓名")。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试讲前携带材料原件到芙蓉学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
3.联系电话:0736-7189805,15211229576,15211320599;
4.联系人:罗老师,许老师;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不足时,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正常招聘程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6日至30日,9月上旬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校进行试讲和面试。
(三)考试安排
1.试讲。通过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试讲,并根据招聘专业进行分组进行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试讲内容及材料至少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以便应聘人员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内容,准备一堂课的完整教案,并于试讲前将教案交给评委。
2.笔试:通过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管理及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3.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评委采取提问的方式(随机抽取2个问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四)结果研究与公示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院董事会同意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其它
(一)应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三)上岗后若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