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校广播电视中心(传媒学院广播影视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备管理员(1人)
(一)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品行端正,团作合作意识强,有较高的广播影视工作素养,精通广播影视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
4.有广播影视业界工作经验或广播电视技术类硕士研究生者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西安培华学院广电中心、传媒学院广播影视实训中心所有广播影视实验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与常规维护;
2.安排相关专业在实训中心的实训课。包括上课登记、设备借用及使用情况记录等工作,
3.承担传媒学院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行政样表)》并以“广电中心工作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年龄 ”的主题格式将申报表投寄至邮箱peihuahr@qq.com,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谢绝受理。
2.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请写清邮箱及手机号码,并确保联系畅通)。
3.面试
由相关专家及领导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
4.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1日。
5.待遇
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面议。
三、联系方式
1.地址: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人力资源中心
2.邮编:710125
3.联系人:田老师 韩老师
4.电话:029-85680069
5.申报邮箱:peihuahr@qq.com
6.网址:www.peihu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