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者具备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811以后出生);具备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311以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196811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311以后出生)。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331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1-7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即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学校将及时公示岗位录用情况。8号、9号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7号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815123016:008号、9号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815929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7号岗位为2018815123116:008号、9号岗位报名时间为201881593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1-7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适时组织考核,8号、9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具体考核安排均以我院通知为准。

3、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1-8号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9号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9号岗位除外)。试讲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学校将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专家成立专家组。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

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1-8号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9号岗位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核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2583758127;0258375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