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55年,学校成为设有卫生系的全国6所医学院校之一。1980年,在全国高校第一个开办法医学本科专业。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2年,成为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86年,成为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2013年,成为首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成为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经过九十八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法、文、教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全人、全面、全程、全时、全方位”五全理念为引领的健康人文教育特色和以“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为核心的山医精神。
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博、硕士毕业生,招聘需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来校后,按照山西省和学校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博士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金待遇:
(1)博士A类
①毕业于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内一流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
②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背景,博士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近;
③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高水平论文。其中,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
(2)博士B类
①毕业于国内一流院校或一流学科,具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背景,博士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近;
②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较高水平论文。其中,在本学科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S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③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3)博士C类
①具有良好的学习工作背景,博士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近;
②本人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相关论文。其中,在本学科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S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4)若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若学术成果突出,经学科专家组审议,可破格认定。
根据引进博士的类型和层次的不同,分别对应下表享受有关待遇: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生,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另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
五、招聘时间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招聘方式
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应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与我校联系。发送报名表时,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均命名为:(博)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例:(博)张三+清华大学+免疫学。
2、博士应聘者邮件同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及相关院系招聘联系邮箱(见院系联系方式)。根据个人专业、求职意向可提前与院系、学科联系,经院系、学科初审后,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面试。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院系推荐情况定期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 、崔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351—3985289、3985290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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