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usth.edu.cn/)。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岗位工作。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已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
(五)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至8月22日12:00。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中国研究生招聘网”)至报名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hljkjdxrsc@163.com)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4)应聘纪检监察处、学生处岗位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有三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科技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黑龙江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http://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考核兑现工资等福利待遇,并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哈尔滨市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二)被录用的硕士应聘人员在受聘期间,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上级政策的情况下,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
电话:(0451)88036082
联系人:韩老师
监督电话:(0451)88036015(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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