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招聘20名辅导员简章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
一、招聘计划
招聘辅导员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须为中共党员;
(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全日制本科毕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心理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及相关专业。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
(四)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未受过党纪、政务和法律处理。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如下:①网上报名→②现场资格审核→③心理测试、笔试、面试→④体检→⑤考察→⑥公示→⑦学校审定→⑧办理入职手续。
四、报名
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员,请登陆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swupl.edu.cn/)“加盟西政”栏点击“2018年人才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招聘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如实说明者,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应聘材料后,结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程序。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考核及拟录人选确定
1.心理测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不作为成绩计算,仅作为参考)。
2.笔试
由学校组织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第一轮考核。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
学校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采取提问、辅导员业务答辩等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
4.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校园网主页发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生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由西南政法大学统一组织。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情况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西南政法大学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和工作单位、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九、学校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上报学校审定。
十、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定录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用工方式。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25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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